各位考生:
根据《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昌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就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居住在区内的考生需携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自行前往区内地市三甲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区外考生按照就近原则需携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到居住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附件2)。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须填写《2021年昌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附件3),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及派遣
(一)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
资格复审及拟派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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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
9:30-18:30 |
丁青县、左贡县、八宿县、芒康县、洛隆县、边坝县所属事业单位 |
8月13日 |
9:30-18:30 |
市直单位、卡若区、察雅县、类乌齐县、江达县、贡觉县所属事业单位 |
(二)资格复审及派遣地点:西藏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昌都市马草坝东路119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昌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派遣场所内。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复审和派遣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并配合做好派遣工作。
(三)派遣时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体检报告原件。
2、政审表原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无须提供。西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驻藏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须提供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需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8、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赴用人单位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六)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的,需及时拨打下方联系电话进行备案。
(七)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报送相关情况说明书(考生与家长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号码)。
特别提示:近期从区外返回昌都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昌都市疫情防控要求,并请时时关注昌都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各检查点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诚信报考承诺书
联系电话:0895-4821973
0895-4822355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