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那曲市2020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区外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那曲市2020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区外公务员体检、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那曲市2020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区外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共计35人,名单附后。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医院。各考生携带《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自行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各地市人民医院或区外县级以上三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二)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结论报送时间。各考生将《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原件于2021年2月8日18:30前报那曲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方式。那曲市委组织部发函至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填写政审表,加盖公章,并将政审表反馈那曲市委组织部。
(二)考察政审内容。考察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待宗教问题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考察政审报告报送时间。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须于2021年2月8日18:30前将《2020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区外公务员政审表》原件反馈那曲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考察政审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二)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96-3827650
中共那曲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9日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