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村(居)工作力量,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现就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2020年拉萨市计划公开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33名,其中,城关区8名、堆龙德庆区3名、达孜区5名、曲水县2名、尼木县5名、当雄县3名、林周县6名、墨竹工卡县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补聘对象
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到村(居)担任乡村振兴专干的2018年至2020年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补聘条件
补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八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2002年11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一)在反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在职乡村振兴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原乡村振兴专干。
(四)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专干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报名村(居)所在的县(区)委组织部。
(二)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9:30—11月20日18:00。
(三)报名须知:考生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及报名表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岗位,过期报名不予受理。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本人通讯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次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免收报名费。
(四)资格审核: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步审核结果。并根据县(区)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考生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专干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农村实用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五、加分事项
报名回户籍所在地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其中,回户籍所在地县(区)的加5分、乡镇(街道)的加10分、村(居)的加15分(不累加)。考生如同时符合以上条件,按最高分只享受1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项=总成绩。
六、录用
(一)确定考察政审人员。根据岗位1:1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初步确定考察政审人员。无人报名的岗位,择优在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以所属村(居)、乡镇(街道)、县(区)的顺序优先调剂。
(二)考察政审。确定为考察政审人员,到报名县(区)委组织部领取政审表,并按县(区)要求在规定时间点交至所报名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考察政审通过人员到拉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视、报刊和“拉萨党建”“拉萨发布”“拉萨人社”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聘用和派遣手续。
七、岗位待遇
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岗位待遇参考:
拉萨市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信息
联系电话:0891-66535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