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林芝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林芝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政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0年8月28日至9月10日,考生须于9月10日18:00前将《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原件报林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福大道18号林芝市党政大楼6楼615室)。
(二)体检地点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7地市人民医院,考生携带《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到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方式
由考察人选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协助进行考察政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协助进行考察政审;2020年以前毕业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和服务单位协助进行考察政审。
(二)考察政审时间
考生须于2020年9月10日18:00前将《2020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原件报林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三)考察政审内容
考察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待宗教问题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考察政审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2.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在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94—5886955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林芝市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