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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招派遣通知来了(附调剂合格人员名单)

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0-08-23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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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定于2020年8月31日、9月1日进行。现将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遣时间

  二、派遣地点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培养评价楼二楼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北路)。

  三、派遣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拉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派遣场所内。

  (二)考生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规定的派遣时间、派遣地点及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派遣工作。8月31日仅派遣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相关岗位,其他岗位于9月1日派遣,非派遣时间内的岗位不予派遣。

  (三)派遣时,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政审表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政审表原件。委托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考察政审结果由考察单位负责。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派遣。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下载。(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勿须提供。西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家属须提供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6、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7、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

  (四)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2.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docx

  联系电话:0891—6845892 ,0891-684587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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