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报考指导

首页 > 招考 > 报考指导

2019年西藏第四批事业单位招考政审_体检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9-10-07 15:01

收藏

  2019年西藏第四批事业单位招考政审_体检

  一、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一)报考幼教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三、资格复审和派遣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幼教岗位笔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